江西医健宝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运营说明书、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则的医疗器械及对产品作虚伪的商业宣扬案
没收违法来得到的、罚款的行政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医疗器械监督办理条例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(二)项和《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办理规则》第十八条之规则。
1.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0571.39元;2.罚款21000元整,算计罚没金额31571.39元,上缴国库。
江西联合供应链办理有限公司供给虚伪材料获得《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》、第二类医疗器械运营存案时供给虚伪材料案
供给虚伪材料获得《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》、第二类医疗器械运营存案时供给虚伪材料
没收违法来得到的、罚款的行政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医疗器械监督办理条例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、第八十五条之规则
1.没收违法来得到的8000元;2、罚款70000元,罚没款算计78000元,上缴国库;3.作出行政处罚决议后,案情通报给作出行政许可决议的部分作出相关处理。